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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99]2016年下半年党员组织生活会通知
作者: 发布于:2016-11-21 09:11:08 点击量:

 各党支部:

根据学院组织部统一要求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工作计划,结合离退休党员的特点,在11月下旬召开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,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通过“两学一做”,对照党章,交心谈心、互帮互促,达到统一思想,加强团结,引导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稳定发展。

二、组织生活会的方式、内容

以支部(或党小组)为单位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。组织生活会上应由党员汇报个人半年来的思想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。特别是在学习党十八大以来各项会议精神、主动投入学校国家骨干院校后示范建设工作,在和谐社会、和谐校园、和谐邻里关系构建上发挥余热,开展“四讲四有”活动,廉洁自律,在积极参与学校招生就业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教学督导、社团指导、关心下一代、社区服务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“做合格党员,

树长者风范”等方面,为学校发展荐言献策活动,肯定成绩、面对问题、分析原因、吸取教训、提出改进措施。在此基础上,党员之间相互开展交心谈心、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三、组织生活会注意事项

1、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,要开门见山,直截了当,对照检查,出于公心、不发泄私愤,不搞无原则纷争,不搞自由主义,达到统一思想、加强团结、相互监督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
2、任何人不得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。

3、党总支委派人员参加,具体人员安排为:

主校区党支部:        赵宗俊   任晓红   张艳丽

北校区党支部:        赵宗俊   任晓红   张艳丽

南校区党支部:        王思君    

民主路校区党支部:    王思君        刘凡黎

4、党员组织生活会由专人记录,会后要向党总支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。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支部半年来主要的工作成绩,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,对上级党组织的合理化建议等几个方面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6年11月2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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